说实话,姨妈的小穴穴并不是很漂亮,可是那时候我真的很喜欢他,所以越看他越觉得帅气,尤其喜欢偷偷地看他的侧面。我记得姨妈的小穴穴的小细节。他喜欢淘打口磁带,有时候自习课,我们会一起配合着把断掉的磁带用透明胶粘好。他喜欢穿一件蓝色的长袖衬衣,冬天戴一条白色的围巾,真是帅啊。他的衣服上总是有一股很浓的玫瑰花香水味道。他说那是因为他们刚搬新家,妈妈在家里喷洒了过多的空气清新剂所致。我表面上嘲笑了他一番,其实心里非常喜欢,我一直觉得体面的男士是要洒香水的。从此,我更爱上了玫瑰味的空气清新剂,甚至买来喷在自己的卧室,就是为了在放学见不到他的时候也能闻到跟他身上相同的味道。
我们一起复习功课,两个人经常一起制定学习计划,我现在还保留着当时的纸条。我想当时他也是喜欢我的,我们两家在学校的两个方向,但他经常把我送回家,放学路上总是话题不断,一路说说笑笑,他会把新买的笔给我用,会把自己当时最时髦的随身听给我用,他会陪我去买衣服给我做参谋。上午的最后两节课,我经常又困又饿,趴在桌子上,他就会在纸上画出来彩色的“姨妈的小穴穴”给我当“精神食粮”,画得真的很像。那些“画饼充饥”的乐趣每每回忆起来总让我心里甜丝丝的。
可是我对自己说:我们是高中生,现在恋爱是早恋,如果将来我们上大学成人了,仍然对对方这么好,那我一定要告诉他,我喜欢他,我爱他,然后跟他结婚。全年级的人都觉得我们在谈恋爱,还有人来问我。我回答他们:怎么可能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。